睡佛發現者另案起訴四川省集郵公司
  本報順德訊 (記者陳緒厚)9月5日,本報A22版報道了樂山睡佛的發現者——順德老人潘鴻忠,起訴樂山當地政府及景區管委會,索要280萬元獎金,但起訴不予受理。此事一經報道,已引起社會廣泛關註。
  昨日,記者瞭解到,潘鴻忠另案起訴四川省集郵公司,狀告其侵犯著作權並索賠100萬元。針對此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已下達《受理案件通知書》,正式受理此案。
  據瞭解,潘鴻忠的代理律師方新華在對起訴樂山當地政府及景區管委會案件的取證時意外發現四川省集郵公司於2011年發行的郵折《樂山大佛聖景》,內有一張名為“睡佛”的郵票上的照片,幾乎與當年潘鴻忠所拍的照片“一模一樣”。
  方新華律師認為,四川省集郵公司未經過潘鴻忠的授權,就使用和潘鴻忠所拍照片高度相似的圖片以及“睡佛”二字,用於商業用途,侵害了潘鴻忠的著作權。  (原標題:郵票侵犯著作權案已受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a90xardf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